已下10萬斡旋金!他被房仲要求再給40萬秒拒絕 眾人反讚仲介用心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如果看房看中自己喜歡的物件時,通常會先下斡旋金,向賣方表達自己想購買的誠意。有一名網友日前下了10萬元斡旋金,沒想到事後卻又被房仲要求多給40萬,讓他覺得莫名其妙,不懂這到底是什麼意思?貼文一出,有內行人就大讚原PO的仲介很用心。

原PO在臉書「買房知識家」表示,最近看中了一間房,下了10萬元的斡旋金,屋主也簽了斡旋,但日前接到仲介的電話,對方詢問是否可以先多匯40萬元斡旋金,原PO聽了果斷地回絕說「不可能」,但也好奇這到底是什麼操作,「有人遇過這種事嗎?」

貼文引起熱議,鄉民認為應該是怕其中一方反悔,「怕你或屋主反悔,但依照目前房市應該是比較怕屋主反悔」、「我猜是怕你反悔,有人說怕屋主反悔,但是你想想看,斡旋是你先出價再以斡旋金作為履行擔保,賣方同意才會簽,現在要你再加擔保,賣方要是反悔他會再簽嗎?他先前簽的時候是10萬,就算你再怎麼加,他反悔也不會多賠你的」、「要多收都是怕屋主後悔的操作」、「怕屋主跳車,今天有別組仲介多20萬就跳了」。

還有人認為房仲很用心,多付斡旋金對買家有好處,「你的仲介很好耶,保護你的權益。你已經知道價格,屋主已經簽名,斡旋金給多一點歐,如果對方因為因素想反悔,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你的房仲真的很好,屋主反悔要賠三倍」、「我當初就是這樣子,兩年前我本來斡旋金額給10萬,仲介跟我說能多拿就拿點,這樣賣家看到金額就無法反悔了,到現在我還是很感謝這位仲介大哥的告知」、「多付斡旋金,可以讓反悔方如果反悔得多付賠償金額,這個是正常錢,錢不會不見,均會入履保成為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