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Kai / 圖片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pixabay
「屋突」是什麼?為什麼不能拿來當作室內空間使用?
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期一項決議,針對建設及代銷公司銷售某一建案,以廣告不實開罰共計220萬元罰鍰,起因為該建案紙本的平面參考配置圖,將原用途為樓梯間的屋突1層及2層,規劃為書房、畫室等作為室內空間使用,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但「屋突」究竟是什麼樣的場所?為什麼不能作為室內空間使用呢?
依法規定「屋突」應為作為建物設備間
業界指的「屋突」,其實就是法規裡所稱「屋頂突出物」的簡稱,其實抬頭看看屋外其他建築的頂樓,或是觀察自家的屋頂,都會有一處突出的量體。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明文定義,「屋頂突出物」為突出於屋面之附屬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僅作為(一)樓梯間、昇降機間、無線電塔及機械房。(二)水塔、水箱、女兒牆、防火牆。(三)雨水貯留利用系統設備、淨水設備、露天機電設備、煙囪、避雷針、風向器、旗竿、無線電桿及屋脊裝飾物。(四)突出屋面之管道間、採光換氣或再生能源使用等節能設施。及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者。
屋突高度與面積也須依照法規設計
此外,屋突的高度與面積都有法規規範,出自同法規的第一條第九款即指出,屋突高度如設為昇降機設備高度可達9公尺,如若不是一般高度最高即為6公尺,其面積最大以不超過建築面積百分之十二點五為限,也就是不能大於建蔽率面積的8分之1。政府為鼓勵開發現代住宅必要的設施,依法設置昇降機間、機械房等相關設備,該處是不納入容積率中,但不代表可隨意作為居室使用。
民眾應比對執照與廣告相符以保障權益
過去即有相關新聞爆出,不肖業者為增加民眾購屋誘因,將平面圖中屋突處規劃成房間、置入床鋪、家具等,以號稱「5房2廳」的銷售話術混淆民眾視聽,造成民眾認知錯誤,沒辦法合法使用該空間。
公平會表示,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業者常以各層平面配置圖來呈現室內空間規劃,以吸引民眾購買。但多數人不知道的是,建案的屋突層應依核定的使用用途來規劃才能合法使用,因此民眾購屋前應仔細比對建案的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是否與廣告內容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使用空間,並保障消費者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