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政府禁止紅單轉售給第三人,但若有轉售,確定適用房地合一2.0,要補稅了。圖/林嘉焜提供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去年7月房地合一稅2.0上路,明文規定「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不過,內政部透過多次預售屋聯合大稽查,查到仍有紅單違規現象,原本防堵投機炒作是針對違規建案開罰,但5月26日財政部的解釋令函,卻讓去年7月至今透過紅單轉售獲利的投資客,面臨房地合一稅45%稅率的補稅窘況。
財政部在111年5月26日核釋預售屋買受人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額,取得《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5項所定之書面契據(即購屋預約單,下稱紅單),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予第三人者,應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稅務專家林嘉焜指出,財政部的解釋令一出,代表去年7月起的紅單交易,全都適用房地合一2.0,由於是在兩年內交易,稅率高達45%,並限期6月30日前申報補稅,才免於遭罰。
有些投資客存僥倖心理,認為紅單怎麼會有紀錄?對此,林嘉焜也說,建商那邊有「預先購買權利銷售明細表」,會留下名字、身分證字號、訂約日、簽約金。加上內政部與國稅局有建立通報機制,在聯合稽查之下,針對有銷售紅單的建案,持續追蹤違法轉售情形,如此也成為追稅來源依據。
目前紅單補房地合一稅這招,又撼動了投資客圈,去年至今有獲利的投資客,6月30日前得傷腦筋補稅問題,獲利金額課45%稅率,恐怕將吐出不少現金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