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制擊退投機客 自用買氣出籠 預售屋購屋心法一次看

文/記者朱語蕎

央行祭出第七波房市管制,讓原先熱絡的不動產市場頓時冷卻,投機客消散一空,從各項數據顯示,不論是中古屋、新建案,買氣和成交量均急速下滑,整體買盤回到剛性需求市場,民眾購屋也更謹慎選擇。

根據六大都會區公布2024年10月「建物買賣移轉棟數」,六都交易量合計為19,643棟,月減12.8%。進一步觀察六都交易市況,台北市月減0.2%,新北市月減23.0%,桃園市月減5.2%,台中市量縮18.4%,台南市小幅成長3.9%,高雄市則月減15.1%。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表示,六都10月買賣移轉棟數絕大部份縣市成交量連袂走低,成交量萎縮並不意外,意外的是量縮幅度比預期來得少,可能是9月簽約交易而移轉過戶遞延至10月,以及新建案交屋挹注等因素有關,因此,看11月的交易量應該會更準,而11月成交量應會持續衰退。
也就是說,房市交易緊縮可能會延續到年底甚至明年第一季,多數業者也對今年移轉棟數不太樂觀,去年至今的房市多頭,可能提前結束。

房市多頭告終 剛性買盤成主力

雖然房市交易銳減,但對有購屋需求的人來說,現在反而更能謹慎考量,就有業者坦言,現在來看房的都是真正想買房的,成交率反而增加。時值傳統年底購屋旺季,想購買預售屋、新成屋的民眾,要特別注意常見交易糾紛,降低購屋風險。台北市日前就針對住家用預售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進行抽查,結果發現,備查前合格率最低前5項目為「保固期限及範圍」、「驗收」、「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貸款約定」、「通知交屋期限」。

地政局表示,其中的「保固期限及範圍」,較常見的像是減列保固項目,或縮減保固期限,像是保固期限的起算日提前至「取得使用執照日」,並限縮於可歸責於賣方等。根據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7條之規定:「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或如有可歸責於買方之原因時自賣方通知交屋日起,除賣方能證明可歸責於買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結構部分負責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負責保固1年。」民眾要特別留意契約內容,以免想售後服務。

預售屋看不見屋況 交易糾紛多

以預售屋來說,最大優勢就是前期付款輕鬆,自備款一般為總價得20~30%,以總價1000萬元為例,自備款約200~300萬元,分為訂金、簽約、開工、工程期、尾款等階段付款,其餘為貸款,依照時序逐步繳款,對於手上資金不足的人,負擔較為輕鬆。

但預售屋缺點就是看不見實際屋況,一般預售屋銷售會搭建接待中心,裡頭擺放模型、樣品屋、平面家配圖等,僅靠書面和銷售業務口頭講解,未來完工後可能會有落差,建議在購屋時就要保留所有單據、銷售文件,交屋時應準備契約書、變更設計增退費約定書、建築物測量成果圖,對照契約銷售坪數是否符合房屋土地權狀記載坪數、格局長寬高尺寸是否正常;再比對廚具、衛浴、家電等品牌是否與契約相符。若發現瑕疵,應要求建商列出修繕清單,雙方各持一份以便下次驗收檢查,完成程序才付清尾款。

交屋後發現不符 可酌減價金

何世昌表示,消費者在交屋後發現與原平面圖或示意圖不符時,假設是建商違規變更使用且房子已蓋好,此時買方有幾種方式可處理:一、跟建商協商,視契約內有無針對違約的處理條款,但實務上通常不會有共識。二、求助消保官,若能藉由消保官完成調解是最好的。三、如果調解失敗,就只能走訴訟,但訴訟曠日費時,而這類案件通常只會判酌減價金。

何世昌說,民眾可不點交並要求至改進為止,一般可分為自宅與公設兩種情況。自宅驗屋不過,建議買方要求銀行保留5%尾款,等到驗屋完再付,來逼建商改善。如果是公設與竣工圖不同,因公設是由管委會點交,這部份交由管委會取得共識再與建商協商,若建商配合意願低,則可考慮求助消保官或走訴訟程序。
另外,不少建案會打出低自備、低首付來吸引目光,其實裡頭也暗藏玄機,專家提醒,若差額是由建商或代銷提供貸款,買方要注意分期繳款的期數、金額及違約處置方式;要注意有些會以信貸補足房貸,這會讓買方日後背負高利率,恐加重生活壓力。

合約無條件5天審閱期 注意銷售花招

當然購屋預售屋最重要的還是建商品牌口碑,下定前賣方要給消費者5天的契約審閱期,而且是在沒有任何條件情況下讓購屋人將契約書範本帶回審閱,在契約書上的「履約保證」常見有五種,包含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信託、同業擔保、價金返還、公會擔保等,其中以「價金返還」對消費者最有利,一但建商不能履約,將可退還消費者已繳納之價金。

而「價金信託」則是目前最常見的,以配合工程款繳付、專款專用,專家建議,消費者可請業者提供帳號,自行向銀行查證款項是否進入信託帳戶,撥款流程是否正常。

台北市地政局則提醒,代銷若以「員工戶以優惠價格銷售」,要注意代銷業者並沒有購買員工戶的權利,務必向建設公司確認;此外,簽約務必在銷售中心,確認契約對象為建設公司,且內容有蓋公司大小章與騎縫章,為避免誤買紅單轉讓;購屋款要確認匯入對象非公司帳戶或沒有收據,勿將任何款項匯入私人帳戶,應開立票據禁止背書轉讓,主動確認每期款項收受情形;同時要避免建商一屋多賣,或在交屋前惡意倒閉,建議可多打聽建商信用與公司形象,確認建案是否有履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