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後賣遇到的挑戰和解方是甚麼?

好房網雜誌2024年9月號/撰文:陳舒曼

一般來說,除了口袋夠深的換屋族,有能力一次持有兩間房子,或是居住時間夠久,已經將第一間房子的貸款繳清前題下,一般人都會想辦法出售第一間房產,此時就會遇到先買後賣、先賣後買的選擇,先買後賣顧名思義,就是先購買第二間房,再出售欲換掉的第一間房,這麼做自然有其優缺點:


優點:

有房仲業者對此表示,以先買後賣來說,優點是在換屋期間,屋主會擁有較充足的時間搬至新家,不用擔心換屋銜接期間的居住問題,且提前搬進新房,舊家清空後賣相也會更好。

對於心理層面來說,也不必擔心當賣掉舊房後,會買不到下一間房,這對於首購花了相當長時間看房才買到滿意房屋的民眾來說,會相對較為安心,且在房價上漲的格局下,先買後賣也才能避免時間拖長,購屋負擔不斷跳升的憂慮。


挑戰:

一般來說,先買後賣第一個會遇到的就是自備款問題,也就是說,必須先存到第二間房的自備款,才有可能討論先買後賣的可能性;接著便是貸款考量,譬如說自己或家庭的收支比,在購買第二戶時,銀行在評估放貸時能否計算得過;再來則是自己能否同時支付新家及舊家兩邊的房貸支出,若是資金壓力太大,就有可能急著出售舊屋,反而賣不到好價錢。

而上述的挑戰,在今年第二季央行理監事會時祭出更嚴厲的規範,六都加上新竹縣市,第二戶貸款上限從原來的七成降到六成,也就是說,買第二屋的民眾得準備更多的自備款。


解方: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換屋族要先買後賣,確實實務上有方法可以化解資金及貸款壓力,也就是在購買第二屋時,請房仲和屋主溝通「延後交屋」,實際做法為,先和屋主議定房屋總價一定成數的簽約金進履約保證帳戶,再約定延後數月至年,雙方皆同意的時間再交屋,自己把握這段時間出售舊房子,成功出售取得資金後,就可以和第二間房的屋主完成過戶交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