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6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全台持有四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住宅將被課徵2%-4.8%囤房稅,條例修正後最快將於2024年7月上路,消息一出震撼房市,然而專家卻質疑,財政部去年3月才否決推動囤房稅,時隔一年卻髮夾彎推動修法,「去年不推囤房稅的理由都消除了嗎?財政部要先給個交代吧」。
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在臉書上撰文表示,財政部去年3月以一紙「囤房稅修法可行性評估報告」,強力回絕立法院在野黨團推動囤房稅,「昨非今是」的政策髮夾彎只有內政部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換約不溯及既往」政策足堪比擬。
l張欣民也就財政部當時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內否決的諸多理由中提出7點質問:
1.囤房族持有多屋的態樣不同,目前改變了?「囤房」的定義為何?
2.城鄉間的差異,目前不存在了嗎?都會區房屋實質稅負較偏鄉房屋低的狀況不復存在嗎?
3.繼承或共有房屋等問題解決了嗎?繼承取得多戶祖厝是否算囤房?
4.採全國歸戶,若維持各直轄市、縣市訂定不同徵收率,實務上執行難度已可克服了嗎?
5.地方政府稽徵成本將大幅增加的問題及人力問題有解決嗎?
6.囤房房屋稅額轉嫁給租客的問題消失了嗎?
7.韓國2018年實施囤房稅以來,房價3年內逆勢飆漲,台灣真要學韓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