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地案」爭議不斷!台中200億土地被沒收 地主跳腳:沒做錯事土地竟沒了

↑台中高分院判決黎明重劃案沒收9800坪抵費地,引起地主強烈不滿。圖/讀者提供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全國最大「獵地案」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爭議不斷,台中高分院最近將被告楊文欣等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同時沒收市值逾200億元的9800坪抵費地,引發地主不滿。地主表示,法官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台中地方法院在2021年10月,針對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12人,虛增467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再虛增工程等費用13億多元,詐取1萬2814坪抵費地,依背信等罪判刑。

黃姓地主說,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今年5月判決,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決書指出,被告因為虛增重劃費用,沒收9800坪抵費地,並且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市值逾200億元,如果平均分配下來,每位地主可發還近千萬元土地;這些都是當初地主參與重劃的土地,為何來自地主們的土地如今卻變成政府的?

黃姓地主說,政府在自辦重劃案不出一毛錢,這些被沒收的土地都是地主們參與重劃的土地,法官應該要被告吐錢,把這些土地還給地主。至於當初未參加重劃的2%地主,在判決中被認定為「受害人」,卻可請求發還「98%同意參與重劃地主所貢獻出來、價值200億元的土地」,豈不荒謬至極?

反對重劃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表示,對於楊文欣等人二審被輕判難以接受,這些地主還有另外一半不同意重劃的地主,也算都是受害者。

部分法界人認為,地主提供的抵費地都還在台中市政府名下,本來地主可以要求發還虛增的抵費地,現在因為法院判決沒收,地主的損失因此而確定,這樣沒收法制是否合於憲法?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