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過戶房產給子女,小心被課大筆贈與稅!律師曝遺產繼承常見3大迷思,想節稅照做就對了

責任編輯/林俐



許多父母為了孩子未來的幸福,選擇提前分配遺產,有些人會透過買賣,有些人會透過贈與,不過,你知道想把房子過戶給小孩,哪一種方法最節稅嗎?律師馬在勤在謝哲青以及蔡尚樺主持的《下班經濟學》YouTube頻道中破解繼承常見3大迷思,以及節稅的最佳方法。

人生最後一堂理財課,破解繼承遺產常見迷思

遺產的問題在還沒有一定年紀時,可能還沒有心力思考,但是理財好多年,最終我們要面對的最後一堂理財課,要怎麼處理才能圓滿?有些人可能會想立遺囑進行分配,然而在法律上承認的遺囑有5種類型,分別是:自書遺囑、密封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而且遺囑的規定超嚴,如果沒有遵守相關規定的話,恐遭判無效。

關於自書遺囑,是民眾最簡單能接觸的類型,其定義即是在家自己書寫,最重要的是記得按照法律規定寫:
1.從頭自書到尾,不可以電腦打字
2.一定要親自簽名
3.日期很重要,年月日月精準越好,後遺囑壓前遺囑
4.不要塗改、盡量不要有錯字
5.請律師檢查認證,提高可信度。

沒有遺囑會照法律規定應繼分方式分配遺產。從業許久的馬在勤實務上看見人生百態,整理了以下常見3大繼承迷思:

迷思一: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

馬在勤表示,所謂的遺產分一半,是指夫妻間的剩餘財產分配,「其實遺產就可以想像跟離婚一樣,婚姻關係事實已經消滅」,舉例來說,AB夫妻關係存在的狀態下,如果A過世時,A的遺產高於B的資產,B可以要求差額一半進行分配。

假定A過世時遺產有1000萬,B的資產有250萬,那1000萬減去250萬,餘額750萬可以給子女當遺產去分。

至於有些配偶如果想為了孩子好,這時候該選擇主動放棄嗎?馬在勤表示,其實這個選擇並不划算,因為要繳的稅金不一樣。

迷思二:拋棄繼承後,就能順利隔代繼承嗎?

第二個迷思則是爺孫輩常見的困擾,假設爺爺過世後,想把財產分給孫子,那自然就是父親輩會進行拋棄繼承,然而,魔鬼藏在細節裡,當同一順位的拋棄繼承後,額度會給其他人,不可以自己拋棄後,把額度給小孩,換句話說,當父親輩選擇拋棄的時候,是連將財產指定的權利都沒有。

馬在勤更是補充一個法律上與實務不同的概念:法律上當父親輩共同選擇拋棄給下一代,就是下一代的總數去分,當大哥一家有3個小孩、二哥一家2個小孩、三弟一家1個,遺產則由6等分均分,與大眾認知,大哥一份、二哥一份、三弟一份以3等分均分的概念不同。

迷思三:過世前兩年內的贈與,也算遺產嗎?

第三個最多人的迷思則是「過世前兩年的贈與,會被算入遺產嗎?」馬在勤直言:「算!」,比如說甲過世後,遺產有500萬將進行分配,然而在國稅局鍥而不捨地努力下,查出甲死前有匯款500萬給其他人,那甲的遺產總額會以「財產500萬+贈與500萬」共1000萬當遺產,來計算遺產稅,而算出來的金額,會由「遺產500萬」來付,防止逃漏遺產稅。

然而已經贈與的,法律上不能要求人吐出來,除非,為了保障債權人可以請求生前贈與的費用來還。

房產要生前採贈與還是買賣進行處理?死後繼承比較節稅?

如採贈與方式:通常考量的最大關鍵是,進行分配後,子女會不會不孝?

決定要贈與的話,需付土地增值稅、契稅,此外未來出售要課房地合一稅,且每年超過244萬元需付贈與稅。房子過戶後怕子女不孝的話,馬在勤建議,最好留1/10持分在身上、寫預告登記,畢竟要處理房產要詢問長輩意願,相信子女也盡量不「侍孝,色難」。

1. 買賣方式:
基本上直系親屬的買賣,在國稅局直接認定為贈與,除非要有金流、錢不能回流,此外需付土地增值稅、契稅,且未來出售要課房地合一稅,最重要的是:向國稅局申報,提出金流證明。可以用公告現值計價,贈與的價值溢價的結果。

2. 繼承方式:
好處是免付土地增值稅、契稅,且老房出售沿用舊制免房地合一稅,遺產稅免稅額度較高。

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建議要申請法律認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

至於如果擔心子女不孝,或不想留遺產給他們怎麼辦?馬在勤提出一個很有趣的觀點:不孝與不孝順,是有差別的。怎麼說呢?不孝是主動的、不孝順則是消極的,如果不孝子女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建議申請家暴令等法院認證,則不孝子女會喪失繼承權。

如果無法排除繼承權時,即使父母有立遺囑,照法律規定,遺囑也是不能侵害特留分。那就是一口氣過不去,只想留一點點給不孝子女呢?律師建議生前用贈與的方式,降低遺產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