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後,簽約後30日內需進行登錄。示意圖/google map
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實價登錄2.0新制於去年7月開始上路,其中規約提及預售屋簽約後需在30日內進行實登揭露,將資訊透明化,意思表示民眾今天買、下個月就能看到實登價格!不過有一名預售屋買家,卻表明自己現今購買時間已過1年多,仍無法看到實價登錄資料。
原PO於臉書《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他表示自己買的預售屋一共有40戶,在房屋交易網上已顯示完銷,但實際查看實價登錄卻只有12戶有登記的紀錄,連他本身那一戶也搜尋不到,其購買日期都已超過1年多了!令他感到相當困惑。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指出,許多標榜完售的預售屋物件,有可能並非真實完售,固然沒有實登資料,「完銷不等於賣光光」、「完銷不等於賣光,也許有建商或地主保留戶」、「完銷不等於賣完,有時候可能是不想賣了」。
而針對原PO本身物件為何沒有實登資料出現呢?有內行人指出,原PO購買該預售物件已超過1年時間,而實價登錄2.0新制是於去年7月才開始上路,所以110年7月以前買的物件,實價登錄在網路上看不到的,「去年7月前買的,要等到交屋後才會登錄;7月後買的才會1、2個月內進行登錄」。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說明,110年7月1日前開始銷售之預售屋的登錄是在全部代銷完後一次登錄,在這之前未做登錄就會查不到案件;110年7月1日新制實施後是簽訂銷售契約後30日內要申報,申報後約40天後之揭露期可查詢到。預售屋登錄時房屋狀態多為仍在建造中,所以是登錄在預售屋而不是一般建造完成的不動產。預售屋變成屋後,在成屋階段的買賣移轉登錄會另外再登錄到不動產交易。此時才可由不動產交易查詢到該案件。
此外,內政部資料指出有以下7種狀況,實登資料也不予揭露:
(1)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如不具市場參考價值者,不予揭露。
(2)總價為0之案件,不予揭露。
(3)特殊案件之交易,非屬一般正常交易者,如買賣案件勾選備註欄代碼2-2建商與地主合建案、5-8借名登記返還、5-9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或債務抵償、5-10雙方合意(法院判決)解除契約、6-1塔位/墓園等案件,不予揭露。
(4)土地及建物分件登記之買賣案件,如申報人未依規定將土地及建物合併申報者,不予揭露。
(5)連件買賣案件若總價無法拆分,應合併申報於1件中,其餘案件不予揭露。
(6)經檢舉尚在調查之案件,不予揭露。
(7)其他申報內容有疑義案件,不予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