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禁轉約」建商樂割韭菜 未來多空兩頭都能賺錢

圖 政院拍板通過修法禁止預售屋轉約,立委批評建商兩頭賺,反而獲利。資料照片,示意照片



楊明峰/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7日)通過「禁止預售屋轉售」等打炒房修法草案,後續將送立院三讀,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批評,建商未來不管多空市場,都可從買方賺到違約金,轉頭又可售屋獲利,根本不痛不癢。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呼籲,草案進到立院不要被打折扣外,應執法從嚴,才能真正杜絕炒作行為。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明文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5大面向,炒房最高可被罰5000萬元。

其中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最受關注,意味民眾購買預售屋後,若無特殊情形,僅能退屋給建商,而不能換約轉讓給其他人。邱顯智批評,政院草案拖了4個月總算出爐,結果預售屋轉售規定,對建商根本不痛不癢,因為可從消費者賺到違約金,又轉頭繼續出售獲利,建商等於兩頭賺。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預售屋僅能退戶,將影響到買方,而非賣方,縱使退戶違約金從15%降到10%,一般消費者僅少賠5%,若是購買總價1千萬的房子,就需賠上100萬。建商在多頭時不僅拿到違約金,又可將原退戶再加價出售,空頭時領到違約金則不無小補。這次修法能打到建商的說法,令他覺得黑人問號。

另外,針對閉門銷售(潛銷)、分期銷售(飢餓行銷)、散佈不實銷售價格、銷售量、網路群組銷售、揪團炒房、加價換約轉售等炒作實際樣態,相關明確細則與配套,尚未公告出爐。

邱顯智說:「究竟怎樣的行為算炒房?實際上難以認定,就算放話處罰100萬到5000萬也沒用。舉例來看,透過媒體放話,建商超級熱銷來製造假象,這樣算嗎?」

邱顯智認為,內政部連稽查建案的不定期契約,因人力不足,僅能抽查,有力氣管到個別炒房行為?而檢舉獎金制度可發出50%,讓投資客自相殘殺嗎?他強調,這已是「刪掉炒房入刑法」的寬鬆版本了,千萬不能再打折扣,立院應盡速三讀通過,別再上演「2019年實價登錄2.0修法」的閹割戲碼。

張金鶚則肯定政院修法,面對高房價問題,以回應民意,但他認為,立院席次由執政黨佔多數,若是修法草案最後七折八扣,行政院需要檢討。

另外,張金鶚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是訂出法律,執法不嚴,會讓人民讓為政府打炒房玩假的,像是「實價登錄2.0傳出騙人的事很多,反而成為墊高房價的動力」,政府修法後應要加強查緝,才能讓真正杜絕炒作,讓房價慢慢緩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