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開店「缺少申報大NG」 變登使照一次15萬

圖 變更使用執照一律得通報政府機關,即便符合免變更程序仍得申請,不能私下營業、出租當店鋪使用。資料照片


余奕賢/台北報導


住宅變更使用執照常見消費糾紛,台南醫生娘向《蘋果新聞網》投訴,稱買透天當店面卻發現使照申請是住家,怒批建商沒有如實告知,她質疑簽約時,合約書後附有使用執照,登載「區域標明:商業區;主要內容:住家」,讓第一次買店面的夫妻倆以為是商業區就沒問題了,不知使用執照所寫的住家,之後會是所有權狀的依據,質疑建商沒盡到告知義務。

記者諮詢台南工務局使用管理科,得知變更使照一律得通報主管機關,即便符合「免變更程序」仍得申請,不能私下營業、出租當店鋪,此外根據律師觀點,房子取得使照並完成簽約,代表購屋人同意使照內容,無權要求建商協助變更,意味著動輒15萬起的變照費用得由買方支付,只能在簽約過程睜亮眼睛。

台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表示,土地使用區分為商業區的建案,還是能規劃住宅,使照上的用途若是住家,開設店面得由持有方向使用管理科申請變更,依照台南市規定,使用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符合特定職業能免除變更程序,不過變更、免變更都要申請。

換句話說,假設持有透天住宅,不得恣意更改用途,必須通報主管單位,官方依照樓地板面積、使用項目評估後,有機會免除變照程序。

品工治所室內設計黎朝雄指出,變更使照的費用大致分為兩項,一種是建築師公會的規費,其次是結構技師、建築師和消防技師的簽證,加總新台幣15萬元起跳,個案依規模另行議定,有些甚至高達60萬元,額外開銷難免引起購屋族反彈,不過取得使照並完成簽約動作,代表買方同意使照內容,除非合約註明建商協助變更用途,否則一般都是買家自行花錢變更。他提醒,變更使照的程序複雜,還會影響入住的時程和心情,若想避免類似爭議,簽約過程務必睜亮眼睛,發現看不懂的地方就要立刻提出。

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莊勝榮強調,使照變更用途衍生消費糾紛,很多都是消費者簽約時漏看、或者看不懂項目,不能將責任歸咎給建商,除非合約有註明業者協助變更,或是能舉證刻意隱瞞,例如簽約時沒提供權狀、使照核實,倘若執意由賣方負責,唯一的辦法就是提告民事,不過舉證困難容易淪為各說各話,加上訴訟曠日廢時,還是建議優先找建商協調,爭取各自支付一半等折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