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規劃遺產這麼做 花5萬元省300萬元土增稅

圖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不少人結婚後置產,為了「安太座」,會把房產登記在太太名下。專業地政士表示,如果夫妻兩人有很多房子,不妨「均衡」一下,以贈與方式,把房子平均分配,可以省下很多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一位老夫妻就這麼做,只花5萬元,就省了30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

鄭文在表示,這對夫妻結婚已50年。兩人名下合計有5間公寓,其中4戶登記在妻名下,1戶登記在夫名下。一戶公告現值約500萬上下,也就是妻子名下房產總公告現值約2000萬元,先生僅有500萬元。

由於先生年紀已大,開始考慮遺產稅問題,鄭文在得知後,立刻建議先把太太名下兩間房子,贈與給丈夫。

原因很簡單,今年起遺產稅免稅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1333萬元,如果個案中夫先往生,目前名下只有一間500萬房子,一定免遺產稅,但如果等到太太往生,太太名下房產2000萬元,就得面臨遺產稅問題。

如果把妻名下四間公寓的2間,約1000萬元,由妻贈與給先生,先生的遺產會上升至約1500萬元,比遺產稅免稅額多出100多萬,但因為配偶還在,配偶扣除額496萬元,以及卑親屬每位50萬元,喪葬費用123萬元,先生如果往生,還是免遺產稅。

但更大好處是,早年的4樓公寓,土地面積持分很大,土地公告現值也高,該夫妻名下公寓,一般土地增值稅每戶約150萬元,妻贈與2戶,等於土增稅達300萬元。

但透過夫妻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且,該2戶連同原本夫的1戶,一共3戶,如果先生往生,由子女繼承,自先生往生日,重新計算土地公告現值,而且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遺產稅案件免徵土地增值稅。

鄭文在說,個案中的夫妻,認為太划算了,依規畫將二戶贈與先生,雖須課徵契稅,但因是老房屋,房屋現值很低,2戶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合計只花了5萬元。更划算的是,未來子女繼承後若再出售,所得稅仍是舊制,沒有高額房地合一稅的困擾。

鄭文在表示,遺產規劃宜早不宜遲,如果夫妻財產很多,隨著年紀增長,或許也該考慮均衡一下,可有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