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丟棄舊家具清除業開價68萬 他收工錢3萬5載路旁交環保局被判刑

發佈日期:2025/10/13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
黃姓男子想丟棄家具等廢棄物,清除業者報價68萬元。從事裝潢的簡男認為可交環保局,開出工錢3萬5000元受託清運。簡用小貨車把屋內物品載至路旁堆放,再聯繫環保局,但因他無清除許可文件,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1年6月。

判決指出,簡男開設的企業社有經營室內裝潢相關業務,但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他接受不知情的黃姓男子委託,以3萬5000元代價,協助黃男清除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屋內,準備丟棄的沙發3座、衣櫃4座、椅子2張、床墊2個、床組2座、神桌1座及4個置物櫃等一般廢棄物。

簡男去年6月9日駕駛小貨車搭載不知情的助手,抵黃的房屋後,共花了3天,分多趟將屋內的廢棄物搬運上車,載到一處公車站牌旁的空地堆放。

基隆市環保局去年6月11日上午接獲檢舉,稽查人員查看發現簡男堆放的廢棄物,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是簡男開車載來,認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報警處理。警方通知簡男到案說明後將全案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簡男涉犯非法清除廢棄物罪。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簡男辯稱,因為黃男跟他說,曾請廢棄物清除業者來估價,費用要78萬元。他認為這些東西可以交給環保局回收,所以說可以幫忙搬走,並只跟對方收工錢3萬5000元。

簡男說,和黃男談定後就帶著家人去搬運,其中書本拿去回收廠變賣,至於大型家具先放在路邊,並在東西都搬完後,照政府規定打電話給環保局。因為很多大樓住戶的廢棄家具都是集中這樣放,再由環保局來清運,他真的不知道他這樣做,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問題。

環保局稽查人員證稱,這批廢棄物在去年6月9日出現,同年月11日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局內橫向聯繫得知當天上午8時許,張姓女子打電話登記清運,因為要13日(周四)才會收運,11日就搬出來也違反規定。

稽查人員說,清運大型廢棄物若發現與民眾通知登記的物品不同,會追查是用車子還是人力搬來的。如果是車子,要看有無清運許可,沒有就可能觸法。

法官指出,依照基隆市環保局作業規定,民眾交運不含裝潢建材的大型廢棄物,應先打電話向清潔區隊預約,並依指定時間、地點放置等待清運。

簡男開車載運廢棄物到現場,法官認為,無論他或清運車輛有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都顯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簡男除堆放沙發、床墊外,還有大型裝潢櫃體,也非環保局協助處理範圍疇。簡男年逾六旬,智識正常,有工作歷練,難以「我不知道」卸責,依違反廢清法判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圖   黃姓男子想丟棄家具等廢棄物,清除業者報價68萬元。從事裝潢的簡男收費3萬5000元,用小貨車把屋內物品載至路旁堆放,聯繫環保局清運,但因他無清除許可文件,被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1月6月。圖/聯合報資料照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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