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屋2基準調整 去年賣豪宅稅負加重

發佈日期:2025/02/20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日發布「二○二四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一般舊制房屋按房屋現值一定比率計算所得,全台灣二百個行政區調高所得標準一至五個百分點;至於高價房屋,以實際成交價按房地比計算,獲利率由十七%調高至二十%,並新增每坪單價門檻,例如台北市每坪一二○萬元以上適用,估計約四千件「小豪宅」交易受影響,去年出售舊制豪宅稅負將加重。

新增單價門檻、獲利率調高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二○一六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房地交易若屬新制課稅範圍,以實際成交價計算所得課稅;若出售舊制房屋,即二○一五年底以前取得的房屋,應提示證明文件核實計算交易所得;若無法查得成本證明,則按財政部公布標準計算所得,於隔年五月併入綜所稅申報。

其中,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以實際成交價按房地比計算歸屬房屋的收入,再以收入的二十%計算售屋所得,財政部並納入「每坪單價門檻」,台北市為房地總價六千萬元(含車位)或每坪單價一二○萬元(不含車位),新北市為總價四千萬元或每坪七十五萬元,其餘四都及新竹縣市為總價三千萬元或每坪五十萬元;其他地區則將總價二千萬元調高至二二○○萬元,每坪單價為三十五萬元。

估4000件小豪宅交易受影響
賦稅署說明,為如實反映獲利情形,將出售高價房屋獲利率由十七%調高至二十%,出售舊制豪宅稅負將加重;另,考量高單價房屋通常獲利率高,為使設算所得更趨近實際所得,新增每坪單價門檻,估計約四千件小豪宅交易適用。

除高價房屋外,一般舊制房屋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率計算所得,例如北市為四十五%至四十八%最高。全台三六八個行政區中,有二百個行政區調增所得標準一至五個百分點,其中十五個行政區調高五個百分點,包括:新北市五股區、三峽區;桃園市桃園區、中壢區、龜山區、蘆竹區、八德區;新竹縣竹北市;新竹市東區、北區、香山區;台南市安定區、新營區;高雄市橋頭區、梓官區。


圖   個人出售舊制房屋按實際成交價設算所得適用門檻(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製表:記者鄭琪芳)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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