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8日)表示,12月2日起,民眾只要攜帶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就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新台幣30元;資訊服務司表示,實體晶片卡必須透過讀卡機,使用場所較為固定,而手機憑證在移動場域使用比較方便。
內政部簡任視察郭凱迪於部務會報後轉述,部長劉世芳表示,為貼近民眾生活需求,簡化自然人憑證須先有晶片卡再註冊的限制,自今年12月2日起,民眾只要攜帶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就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新台幣30元,之後免隨身攜卡,可直接享有隨時隨地e指搞定網路真實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加解密等數位新生活服務。
劉世芳說明,「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符合國際FIDO 2.0標準,無需攜帶晶片卡或讀卡機,直接運用行動裝置的生物辨識就可使用,已廣泛應用在報稅、台灣電力、台灣自來水、全民健康保險等超過238個民生系統介接登錄服務,並從今年6月24日起先挑選24個戶所進行行動自然人憑證單獨申辦服務,期間獲得廣泛好評。
劉世芳指出,為鼓勵民眾申辦及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同步於今年12月2日至31日舉辦「好禮加碼抽,萬元好禮送給您!」活動,活動期間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完成登入超過5次以上,即可獲得抽獎資格,相關抽獎資訊,請參閱行動自然人憑證官網最新消息。
媒體詢問,晶片自然人憑證與行動自然人憑證有何不同?內政部資訊服務司高級分析師盧惠鈴表示,實體晶片卡必須透過讀卡機,使用場所較為固定,而手機憑證在移動場域使用比較方便。在規費部分,經過價格審議委員決議,實體憑證因有晶片成本,申辦費用為250元,而行動憑證申辦費用為30元。
圖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高級分析師盧惠鈴表示,實體晶片卡必須透過讀卡機,使用場所較為固定,而手機憑證在移動場域使用比較方便。(記者李文馨攝)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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