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設充電樁無「法」可裝 國土署修法:先作用電安全評估與投保

發佈日期:2024/10/01  【記者朱語蕎】
電動車充電需求增加,國土管理署表示,配合當前國家淨零轉型推動電動車重大政策,內政部除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申請建造執照的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應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外,並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在用電安全下,凝聚社區共識,協助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於公寓大廈內設置。

至於既有公寓大廈不易裝設電動車輛充電系統之困境,因電動車火災時有所聞且滅火不易,因此公寓大廈內區分所有權人常因用電安全、管理維護及費用分配等問題,對於是否設置充電設備引起紛爭,亦常見難以取得共識進行設置。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在相關法令規範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精神主要在協助社區自治,推動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應優先協助建立強化安全及協助溝通達成共識之機制,故已研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設置前辦理用電安全評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內容,以達專業評估維護安全之目的。

另外並提出降低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門檻,協助社區進行溝通討論之修正方向,在確保用電安全下,藉由專業評估、理性討論、充分溝通來凝聚社區共識,協助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於公寓大廈內設置。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於2023年5月8日經行政院審查通過,內政部於2023年7月13日提送修正內容及說明至行政院,待行政院院會討論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圖/內政部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協助公寓大廈內設置電動車輛充電系統。(本報資料照)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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