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推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打造智慧宜居新富麗農村成果冠全台

台南農村社區分布在幅員遼闊的山、海、平原間,營造出台南農村文化、生態及產業的多樣性,然而農村土地權屬複雜、公共設施缺乏卻也造成生活條件欠佳的窘境,若能透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改善農村社區、均衡城鄉發展,正是個改變的起點。

為了提升農村的生活品質和居民的幸福感,成為兼具現代及傳統的農村型態,台南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自82年開辦至今,已完成8區面積85.38公頃,不僅辦理面積全國第一,目前積極推動學甲大灣及官田社子等2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面積達14.04公頃,亦是領先全台。

台南市推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成績優異

其中學甲大灣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業經內政部113年10月9日審定通過,隨即辦理聽證會、意願調查及工程設計作業,官田社子出流管制規劃書於113年10月25日核定,刻正進入開發許可審議中,台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二區重劃作業成績優異,榮獲內政部113年「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績優獎」。

公私協力 無往不利

推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採取由下而上精神聽取當地居民的意見,讓規劃更貼近居民的實際需求與期望,提升居民對重劃的認同感與參與感,並以既有農村紋理進行整體規劃,增添必要公共設施、滿足住宅用地需求及對周邊農業生產環境之維護。

勘選重劃範圍時,先行評估明顯之地形、地貌、水文等天然界線及地籍,因應區域整體發展或增加公共設施之需要,合理適度擴大範圍,其新增建地面積不超過既有建地面積1.5倍為原則,同時更需要有地主的支持,能否獲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人數、面積超過1/2同意更是農村社區重劃推動成敗的關鍵。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程序主要包括先期規劃、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及重劃建設等階段。地主參加重劃負擔主要包括公共設施用地負擔及費用負擔(工程費、拆遷補償費及貸款利息),其中費用負擔中之工程費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分擔,其政府分擔99%而土地所有權人僅負擔1%,大大減輕了地主的工程費負擔。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土地使用計畫構想

農村聚落應以農村再生為基礎,鼓勵透過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等方式,進行整體環境改善,並提供所需住宅用地及增添必要性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計畫構想大致如下:

一.乙種建築用地:考量農村社區整體發展,依循原有農村社區既有發展脈絡規劃建築用地,讓青年有地方可回流築巢落地生根。

二.國土保安用地(綠地):開發範圍周邊設置至少1.5 公尺以上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除有效大幅降低或減輕對於周邊農業生產環境影響,亦可美化生活環境,舒緩居民壓力。

三.水利用地(公園兼滯洪池):提供滯洪設施以阻絕因基地開發增加之逕流量,並利用週邊綠帶設置環池步道,使其兼具防洪、公園景觀、生態功能,提供居民散步、生態教育之場所,於大雨來臨時亦可提供滯洪調節水流的功能。

四.交通用地(道路):
1.社區道路:基地內既有社區道路配合農村紋理,順應農村社區發展現況予以設置,於考量安全、災害防救需要需適度拓寬時,以最小拆遷為原則,並參酌整體農村社區脈絡,依循既有道路紋理,規劃社區街廓及道路系統。
2.聯絡道路:基地聯絡道路,應至少有獨立二條通往聯外道路,其中一條路寬至少6公尺以上,另一條可為緊急通路且寬度須能容納消防車之通行。

五.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社區多功能中心用地、污水處理設施用地):

1.社區多功能中心用地:於適當位置留設社區多功能中心用地,提供防災避難指揮中心、村里辦公處、社區關懷據點、社區活動、地方人文發展與交流等多功能空間使用。

2.污水處理設施用地:預留污水處理設施用地以因應未來人口達到一定規模時得以設置專用下水道。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著重環境保護措施,以學甲大灣為例

一.降低土地開發對於周邊農業生產環境影響:

1.隔離綠帶或設施設置:開發範圍周邊設置至少1.5 公尺以上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如道路、既有溝渠、滯洪池等設施),有效大幅降低或減輕對於周邊農業生產環境影響。

2.使用農業用地所提區位、面積之必要性、合理性及不可替代性:
(1)必要性:土地地籍畸零與共有情形嚴重,加上公共設施缺乏,社區內現況道路寬度不足,路寬僅約2.5至4 公尺,亦多為囊底路,車輛不易通行且出入便利性低,實有重劃之必要性。
(2)合理性:依循「全國國土計畫」及「臺南市國土計畫」適度擴大大灣農村社區新增建築用地總面積,約重劃前既有建築用地總面積之0.4 倍,符合現行法令1.5 倍上限之規定,有其合理性。
(3)不可替代性:本案位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內,亦屬「臺南市國土計畫」第一階段優先辦理整體規劃地區。考量整體聚落發展脈絡,將基地西側農牧用地納入基地範圍,進而解決農村社區公共設施用地不足及共有土地處分、利用問題,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達到土地開發逕流零增量目標:
1.出流管制目標:為達到土地開發逕流零增量之目標,基地開發後排水出流重現期距之洪峰流量以不大於開發前重現期距之洪峰流量。

2.出流管制設施規劃:
(1)排水設施規劃:基地開發後排水系統集水區配合街廓進行劃設,基地西側設置截流溝將西側區外集水區逕流直接銜接至大灣小排二,大灣小排二以東區域、部分道路無法收集進入滯洪池的分區則直接導入大灣小排二內排出,另以總量管制來進行基地出流量規劃。
(2)滯洪設施規劃:計畫區預計利用2 處公兼滯用地作為滯蓄洪池使用,朝公園多目標規劃使用,擬採連通過路箱涵方式將2 公兼滯用地合併設置1 座滯洪池,並採離槽式設計。基地出流量以2 年重現期流量規劃,基地滯洪需求量以10 年重現期入流歷線入流,滯洪池容量以所需滯洪量體乘以1.2 倍進行規劃。

三.避免開發行為影響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為釐清開發基地範圍有無涉及考古遺址文化資產價值,以避免後續工程開發行為可能影響遺址之保存與價值,於規劃設計階段需進行考古遺址調查作業,並參酌調查結果於工程施工階段進行監看作業,以達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目的。

農村社區重劃 建構富麗農村

台南市政府致力於推動提升農業生產及農民生活環境成果豐碩,近六年(108~113年)不僅大筆投入約51.66億元推動農漁水路改善,提升農業生產環境品質,增進農業生產效率,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經費推動學甲大灣及官田社子等2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作業,期以改善農村土地權屬複雜、經界不明問題,同時增添必要之公共設施,改善社區空間機能及道路狹小動線不良問題,提升農民生活環境品質,加速綠美化農村社區,打造成一個智慧宜居的新富麗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