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林麗玉、洪子凱/台北報導
十年前,距離台北市芝山岩不到二百公尺的岩山里至誠路住戶,許多是低矮的兩層樓建築,因附近建商蓋大樓發起抗爭,向法院爭取日照、景觀權卻敗訴,如今兩棟豪宅蓋好已兩年多,當年抗爭居民感嘆,現在兩大棟高樓拔地而起,像是「被插了兩柱香」。
「以前一日出,植物都能充分曬到太陽,隔壁大樓蓋好後,植物很難養」,住士林區岩山里五十多年的王先生無奈地說。
最近岩山里居民的群組又開始討論「又有建案要蓋了」,曾參與爭取日照景觀權的里長林美雯說,這兩年傳出雙溪河岸兩側又有建商要蓋高樓,新建案紛紛打出「景觀第一排」,除了景觀、日照更惡化,還擔心熱島效應讓原本冬暖夏涼的舒適感不見了。
居民說,當年連法官都不採納他們的主張,沒有人認為日照、景觀權是損害,反倒被法官問「建商在旁邊蓋高樓,會影響你們什麼權益?」若連法官都沒概念,還能夠寄望誰?
國父紀念館 周邊限高解禁
國父紀念館是國家紀念建築,被台北市府訂為直轄市定古蹟,周邊建築有限高規定,但從最早限高卅五公尺放寬至六十公尺,前年底又以周邊都更需求全面解禁。
「都更的商業利益之前,景觀權總被犧牲。」成大都計所教授林峰田說,都更換來好的生活環境與商業利益,經常與摸不著、不具體的景觀權衝突,政府明知景觀權很重要,國土署廿年前就在談景觀法,但就是很難過得了。
曾有國際媒體形容台灣都市景觀像「豬窩」,促使行政院一度提出景觀權立法;前立委邱文彥二○一四年曾提案立景觀法,但在立院卡關,不了了之;主因是當時對景觀定義沒共識,建築、土木等技師公會也認為,會被分掉專業利益,結果胎死腹中。
邱文彥說,景觀權應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卻沒有放在憲法內保障。政府若不訂定上位法令或指導綱領,很容易讓景觀失守,幾個城市正推動大都更,更值得重新檢視景觀權,「否則景觀消失,就回不去了」。
他舉例,前幾年蘭陽博物館模擬龜山島形貌設計,蓋得很漂亮,後來附近長出一棟突兀高樓,讓整體景觀相當不協調,就是沒景觀法的下場。另如當前大建設的離岸風電,在國外大多先規畫離岸風電的合宜落點,避免衝擊環境景觀;台灣因無景觀規範,導致風機在海邊、海上亂插一通。
沒景觀法 都計審議難把關
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也說,過去他參與都市設計審議,一直想守住大屯山天際線,但被質疑「天際線?看你站在哪個點看」,沒有景觀法,連審查委員都很難把關。
內政部國土署副署長徐燕興表示,還在通盤思考景觀法,且要多聽民間專業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