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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價值不斐,小心詐騙集團從買賣中設下圈套!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如果你以為買賣房屋時,有簽訂合約就不會受騙、收到買方頭款就無風險,恐怕已經暴露在不動產詐騙風險中。專家就以實際案例,說明房產詐騙不是個案,提醒消費者警覺購售屋可能的詐騙手法!
案例解析1:權狀攏系假「假屋主」真詐財
第一個可能遇到的不動產詐騙是「假屋主,真詐財」,永慶房屋業管部協理陳賜傑指出,所謂的「假屋主」就是詐騙集團根本不是房屋所有權人,但先租屋取得房屋鑰匙後,假扮屋主要賣房、偽造房屋權狀,目的是騙取受害人的購屋款,一旦上當就可能「瞬間」被騙走數百萬元。過去就曾有受害人付了200萬元頭期款後,才發現屋主與仲介都是由詐騙集團假扮!
陳賜傑說明,這類的房產詐騙是瞄準多數人因為購售屋經驗少、對流程不熟悉,就用偽造的權狀與房屋資料,以屋主急需用錢、所以用低於市場行情的出售價格為藉口,要求受害人將買房頭期款匯款到私人帳戶,等錢到手後就消失,讓受害人求償無門。
案例解析2:先給錢再行騙「假買方」真奪屋
另一個知名詐騙案,則是由藝人「薔薔」爸爸親身經歷、踢爆的騙房詐貸案,就是典型的「假買方」真奪屋。詐騙集團盯上自售房屋的薔爸,假借要以2000萬元購屋,簽約後更先支付200萬元頭款換取薔爸信任,背地裡卻夥同代書悄悄過戶房產。案發後才發現,該集團不僅以類似手法詐騙多達20多人,得手的房產也被拿來詐貸,連銀行機構也受騙,總共非法吸金超過1.8億餘元。
「現在的詐騙集團很有耐心也很有錢,先給錢再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一定要提高警覺。」陳賜傑表示,儘管個別案件的細節不同,但「假買方,真奪屋」的房產詐騙常見手法為,詐騙集團專門找無房貸、抵押權設定,且由屋主自售的房子為目標,在支付買房頭期款時十分乾脆,藉以騙取屋主信任,等到房屋辦理過戶時,詐騙集團不只向銀行申貸,又向民間單位抵押借貸,撥款後就落跑,屋主不但收不到尾款,若想贖回房子還可能要背負高額貸款。
防堵詐騙有3步要注意:仲介、屋況與價金
一般而言若想避免受騙,陳賜傑提醒,在買賣中古屋時共有3步要注意:第一,除了委託有信譽、誠實的仲介公司,也可以到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訊系統」查詢,服務的仲介是否為合法合格的營業人員;第二,若有特殊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務必與鄰居、管委會、甚至是里長打聽屋況情形,即使產權沒有問題,也要留意是否有「其他屋況瑕疵」;第三,只要涉及買賣價金付款,就應簽訂「價金履約保證」,不論是訂金、簽約款還是尾款都交由第三方銀行保管,直到交屋後,銀行才會將款項支付賣方,相當於「一手交屋一手交錢」的安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