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補登細節多 家住1樓怎麼辦?

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新北報導

為使房屋實際的狀況與權狀上的資料一致,內政部自民國71年8月12日訂定「建物測量辦法」後,陽臺才開始可以進行測量並辦理產權登記。如果您家的陽臺沒有登記,且建築主管機關核發的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上有寫著「陽臺」兩個字,就可以來補辦陽臺登記。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表示,如果您的竣工平面圖上未註記「陽臺」兩個字,請先洽建築主管機關申請陽臺補註記,再到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登喔!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補充,住在1樓的您要特別注意,房屋1樓的陽臺通常是位於法律規定建築時應留設的空地上,這種情形會在陽臺後方特別括弧註記為「陽臺(法定空地)」或「陽臺(計入法空)」,因不屬於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的「陽臺」,所以無法辦理登記。

新莊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圭宏表示,該所目前有陽臺補登主動通知服務,若您的樓上樓下鄰居有到地政事務所補辦陽臺登記,該所會主動清查並以公文通知可以補辦陽臺登記的住戶,收到通知的您可以直接拿著公文到地政事務所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