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聽到首購就認為,只有首次購屋才能使用首購資格,第二次買房就不是首次購屋的。如果您也這麼想,那就錯了!
永慶不動產竹北遠百展億加盟店專業經理人鄭喬勻說明,所謂「首購」的定義是:只要您在申辦房貸的當下,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而且符合首購條件,辦理房貸時就可以拿到相較於非首購族更好的條件,比如較優惠的利率、年限以及寬限期。
詳細條件說明:
1.曾經有購屋紀錄,但申請時名下無登記自有住宅
2.配偶、子女與個人名下皆無登記自有住宅(名下有登記土地、工廠不算)
3.個人與親友個別持有,或共同持有合計換算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的建物,可視為無自有住宅不過。
鄭喬勻特別提醒大家,關於「首購」最常被討論的兩大迷思:
1.首購是不是一生一次?
首購一生可以大於一次。
只要申辦房貸的當下,借款人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就屬於首購資格。
比如,阿明目前持有自用住宅,在下一次購屋之前,已將持有的房子賣掉,過戶給買家,名下無房貸與且無登記自用住宅,「首購」條件又回到阿明手中。
又或是,阿明名下登記有一間工廠,想購入自住的房子,這時的阿明雖然名下有登記房地產,但阿明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故仍屬首購族。
2.夫妻其中一位名下有自用住宅,婚後就會喪失首購資格嗎?
不是!如果夫妻其中一位名下有房子,另一半名下無房子,以上狀況若以沒有房子的那位當貸款人,則仍屬首購條件。
假設,妻子名下登記有娘家的房子,但先生名下無登記住宅,夫妻想購入一間房子,若先生為貸款人,那就符合「首購」定義囉!
另外特別提醒,財政部推行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規範更加嚴格,條件是「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因此若是其中一方名下有自用住宅,另一位仍享有首購條件,但就無法申請青年成家購屋優惠的貸款。
在此還是要提醒,即便符合首購條件,自身資產負債比、信用紀錄等,仍為銀行審核條件,因此保持健康的金流與信用,是取得較好貸款條件的前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