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賺不動產增值的錢?他舉「4關鍵」深入分析

圖 邱明芳指出,不動產合併能夠創造出合併後不動產的最有效利用時,被合併的不動產常能創造較高的附加價值,其合併的內容包含土地、建物及產權等。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好區段的房地產是不錯的資產、保值工具,不過要如何賺不動產增值的錢?宜蘭房仲地政士、不動產講師邱明芳指出,不動產合併能夠創造出合併後不動產的最有效利用時,被合併的不動產常能創造較高的附加價值,其合併的內容包含土地、建物及產權等,他並揭露4項關鍵,都可讓不動產大幅增值。

邱明芳表示,不動產增值必須掌握最有效使用原則,最有效使用原則,在客觀上為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使用能力者,在合法、實質可能、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所獲致最高利益的使用。不動產價格是以能使該不動產的效用作最高發揮使用方法為前提、所能把握的價格為準。

邱明芳舉例,台北火車站前的一塊土地,該土地上原本是興建一棟鋼骨平房,而該土地的地價應該以可興建大樓的最有效使用,來估計其土地價格,因此以不動產最大利益來計算不動產價格。

邱明芳指出,不動產合併能夠創造出合併後不動產的最有效利用時,被合併的不動產常能創造較高的附加價值,其合併的內容包含土地、建物及產權等。因此,其評估價格通常高於正常價格。

而不動產價格依毗鄰房地產整合而增值、更可賺到不動產增值的錢,邱明芳說,實務上最常使用的就是購買毗鄰的房地產,包括:臨路的房地產、並購買後面毗鄰的不動產,帶動總價而增值;三角窗位置不動產、並購買毗鄰房地產,增加面寬而增值;臨路的公寓華厦,1樓戶購買毗連其上二樓來增加使用面積而增值;公㝢華厦同樓層2戶,同層門牌戶購買毗鄰户,可增加使用小公與隱私權而增值。以上都是不動產價格依毗鄰房地產整合而增值。

邱明芳說明,估價上常見案例,如某一宗土地面積過小或畸零,無法自行開發利用,須經由與其他土地合併開發方能增加使用效益;在評估該宗土地價值時,是以已完成合併前提下的價格,來形成所估的畸零地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