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炒房實名制 網笑如「玩命關頭」!2疑慮讓人不敢吹哨

EBC地產王 記者張琬聆整理

史上最強打炒房法案、《平均地權條例》五大子法草案4月25日開始預告,針對檢舉獎金制度,即所謂的「吹哨者條款」,內政部在子法明訂檢舉採「實名制」,祭出檢舉獎金比率為罰鍰30%,上限為1000萬元的高額檢舉獎金,不過,若偽造、變造事證則會移送檢調,來防止不實檢舉。

對此,筆者認為檢舉採「實名制」可防止有權無責的「檢舉魔人」出現,可避免惡意檢舉、妨礙市場交易等亂象,不過不可諱言,要求具名檢舉與強調偽造、變造事證則會移送檢調的規定,一定會降低民眾檢舉意願,未來新法上路後實施成效,仍有待觀察。

對於為什麼新法有豐厚的檢舉獎金,卻可能會讓人不願、不敢檢舉呢?則有以下兩種原因:

小蝦米對大鯨魚 怕陷人身安全

首先,因違規炒房者往往背景雄厚、可能有良好的政商關係,實名檢舉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對吹哨者相當不利,而且高昂的檢舉獎金,也可能引起不少人眼紅,如果「吹哨者」個資保護不夠嚴密,未來恐有人身安全的疑慮,也難怪有網友指出「有命檢舉也要有命花」,認為檢舉如同「玩命關頭」,甚至戲稱會不會變成「消波塊」。

其次,這次政府為了防止不實檢舉,也強調如果偽造、變造事證來檢舉則會移送檢調,這部分對於不清楚檢舉資料要收集到什麼程度的吹哨者,就會有所顧慮,甚至可能被不肖業者釋出的「釣魚假炒房事證」所誤導,檢舉同時反讓自己被檢調法辦。

偽證將送檢調 吹哨者憂遭釣魚而顧忌

過去內政部不定期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但政府人力有限,面對如今日新月異的炒房方式,如:line群組散發不實資訊、揪團炒房……等,並無法有效控管,因此這次修法新增「檢舉制度」,鼓勵民眾據證檢舉與策動業者窩裡反,確實是加強打擊房市炒作的方式。

不過面對種種的炒房檢舉,如何讓「吹哨者」個資保護更加嚴密,最好能有更明確的措施說明。另外,對於不慎引用到錯誤事證的檢舉民眾,在移送檢調前也應給民眾說明的機會,否則會降低熱心民眾檢舉打炒房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