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避免買賣雙方都會擔心交易過程出現狀況,房地產市場盛行「履約保證制度」,購屋切莫挑戰人性。王鈞生攝
王鈞生/綜合報導
中和預售建案「青慕淳」因建商倒閉,消費者慘賠迄今拿不回「履保款項」,但事實上,「履約保證制度」仍是買房最後一道防線,切莫省小錢挑戰人性。專家表示,該制度主要由銀行投資成立的建築經理公司,擔任履約保證人,最後經確認款項無誤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確保交易流程安全。但若賣方這段期間想要動用履保款項,經買方同意後即可動撥。
所謂「履約保證制度」,又稱「成屋履約保證」、「交易安全制度」或是「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當買賣雙方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後,買方得分期付出價金匯入建築經理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履約保證專戶」中,此舉可大幅減少過去如自售屋主遭買方詐騙、被害屋主遭受房財兩空的損失等糾紛。
目前市面上提供履約保證的建築經營管理公司很多,例如信義集團及台新銀行投資「安信建經」,而目前市佔率較高的則是台灣企銀、台灣金融資產投資的「僑馥建經」等等,都相當具有公信力。
至於市場履保費用,皆以房屋成交總價的萬分之2~6為基準,各家規定略有不同,簽約最好先向地政士或該建經公司確認後再行付款,原則上費用就視為買賣雙方共同分攤;舉例來說,若是一間成交總價1千萬的房子,申請履保的費用約2至6千元,由買賣各自出一半,佔交易費用比例並不高,切莫省小錢。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指出,履約保證幾乎是所有房市交易必備,只要任一方無法履約,建經公司履約保證就能完全退還價金或標的物,簡單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然而履約保證有種情況則是例外。由於買賣房屋交易流程有用印、完稅、貸款、交屋等流程,時間短則數週、長到1個半月,很多賣方已「先買屋、後賣屋」,易有短期資金周轉不過來的問題,因此常見要求提前動用履約資金款項,
宥欣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謝宛珍說:「提前動撥的情況很常見,通常只要買方同意就可動用,至於建經公司則會評估扣除銀行貸款及土增稅後,房屋殘值是否大於動撥款項,且賣方通常都已將權狀及印鑑證明交付給代書,因此依照經驗來看,風險相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