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一定要共有?  過來人大吐苦水:這3招可解!

圖 ↑不少新人夫妻最煩心的事情就是首次買的房產該登記在誰的名下,現今新時代觀念與時俱進,夫妻買房,若雙方都有出資,不少人會傾向共同掛名登記。示意圖/摘自Pixabay


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不少新人夫妻最煩心的事情就是首次買的房產該登記在誰的名下,現今新時代觀念與時俱進,夫妻買房,若雙方都有出資,不少人會傾向共同掛名登記,不過共同登記最大的隱憂就是要如何處理「一生一次」的土增稅自用優惠。

有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表示,她與丈夫兩人在幾年前買房時,採取了夫妻共有制,而後悔莫及,因為這導致了夫妻兩人都失去了首購的資格,「現階段」政策關係,首購和非首購調價相差很多,所幸後來透過其他解決方式,實際辦理後也順利使其中一人恢復首購資格!

原PO指出,向銀行詢問後發現,第二戶與首購最主要會差在貸款成數、有無寬限期、房貸利率,第二戶房貸利率一定會比銀行自己的首購利率再高一點,對此其後來整理了3個解決方案和眾人分享:

1.許多人買第二間房,大多是想「以小換大」,這時可以先把第一棟房賣掉,這樣子名下無房就是首購了。

2.如果有存款的話,先清償第一棟的貸款,把貸款全部一次還完。只要名下沒貸款,在許多銀行的認知裡你第二戶就算首購。

3.花點錢辦理「夫妻贈與」,將夫妻共同持有的第一棟房,過戶給其中一人,這樣另一人名下沒房就有首購資格了!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曾在《好房網雜誌》中表示,夫妻兩人在婚前買的房子,若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就屬於個人特有財產,即使結婚後,也不屬於夫妻的共有財產;相對的,結婚後才買的房子,就算只登記在一人名下,房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雖然房屋登記人,不需經另一半同意可以賣掉房子,但是賣屋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

就法律層面來看,陳俊宏建議,婚前購屋最好採「聯名登記」,男女雙方各自保留一份權狀,如此一來,將來任一方賣屋都得經過另一方同意,而且賣屋所得屬於雙方;如果是結婚後才購買的房子,陳俊宏建議,最好只登記在夫或妻其中一人名下,好處是未來若換屋,另一半仍可保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最高可省下30%土增稅。

針對不少人擔心夫妻「共同持有」狀況下,將來若要出售,無法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的問題,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韋儒指出,由於夫妻贈與免稅,可採取「先贈與後出售」,等到確定要出售時,其中一方將1/2持分贈與給另外一方,如此一來就還是能使用個人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