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夫妻倆共同買房,竟引發「婆媳問題」?專家對此提出夫妻買房登記的最佳解法。示意圖/取自photoAC
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夫妻倆共同買房,沒想到會引發「婆媳問題」?一名人妻無奈表示,近期在看房,婆婆卻反對將房子登記在原PO名下,理由竟是為「保護」先生。此話一出,不僅令原PO感到傻眼,也讓她十分苦擾究竟該怎麼處理?專家對此提出夫妻買房登記的最佳解法。
明明是夫妻共同買的房子,婆婆卻是意見最多的人?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粉絲團指出,最近打算和先生一起買房,不料婆婆竟以「保護」先生為由,當著原Po面前說「不動產不能買老婆的名字」。原PO無奈表示「房子我也有出錢餒…好困擾被當成外人的感覺。」並詢問究竟該如何解決?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建議,結婚後才購買的房子,最好只登記在夫或妻其中一人名下,好處是未來若打算換屋,另一半仍可保有一生一次的首購資格及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最高可省下30%土增稅。
陳俊宏進一步指出,結婚後才買的房子,就算只登記在一人名下,房屋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雖然房屋登記人,不需經另一半同意可以賣掉房子,但是賣屋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另一半有權要求均分。
另外,陳俊宏提到,婚後購屋的產權登記人與貸款人可以不同。舉例來說,若是先生具備公教人員身分,適用軍公教人員優惠房貸,則可用先生的名義,辦理軍公教優惠貸款,再把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