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扭轉台灣少子化國安危機,總統賴清德5月27日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共18項措施,其中,在「居住減壓」面向上,將修法新增容積獎勵鼓勵民間捐贈社宅,擴大婚育宅取得來源。
據了解,目前政院同意的新版《危老條例》修正草案中,明定重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捐贈婚育宅可額外獲得最多15%容獎,符合條件者,全案最高可取得1.45倍之容積獎勵。
現行《危老條例》將在2027年5月底屆期,考量全國屋齡逾30年住宅仍過半數,內政部研擬新版《危老條例》刪除施行期限,未來不再有屆期落日問題,將常態延續推動。
此外,政院也已同意新增「捐贈婚育宅容獎最高1.45倍基準容積」、「土增稅及契稅減免40%」,並提供屆期前申請案可沿用舊法等保障,也授權地方可制定合法建物認定方式之自治條文,拚本會期送立院審議。
內政部說明,為獎勵及配合國家整體住宅政策,增進危老重建公益性,新版《危老條例》將訂定重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提供予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使用之社會住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者,得額外申請容積獎勵15%,且不受相關建築容積額度限制。
也就是說,面積逾500平方公尺的住宅案,若願意捐贈婚育宅,可不受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之容獎上限限制,最多可取得1.45倍容積獎勵。
而住宅使用面積未達1/2的商業重建案,若重建基地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且願意捐贈社宅或婚育宅,仍可不受基準容積1.2倍或原建築容積1.1倍之限制,另外取得15%容獎,達1.35倍容積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不是只有危老重建案可回饋婚育宅取得容獎,全國素地開發或都更重建案,也有機會透過捐贈社宅管道來取得更高容獎。
圖/工商時報 
除了危老條例修正,內政部長劉世芳也已表明將修正《都市計畫台灣省施行細則》、《都更條例》等,鼓勵民間企業開發時,透過捐贈婚育宅、社宅給國家,提升公益性。
行政院強調,此舉是為了讓「婚育宅增量」,透過容積獎勵鼓勵民間合作,擴大取得社宅的來源,後續婚育宅也將從目前住宅法明定的社宅保留20%,擴大提供社宅40%作為婚育宅,拚減輕年輕世代在經濟與居住所面臨的壓力負擔。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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