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放領是政府將國有耕地或養殖用地,以優惠價格讓長期承租之農民申請承領,繳清地價後取得所有權。
房產專家「發電哥房地產直播」在臉書發布影片,講述公地放領需要留意的事項,強調必須是在1976年9月24日之前就已經跟政府機關簽訂正式的租約才算,全台約只有4000多個農民能拿到公地放領。
發電哥提到,近日有粉絲問他政府說要重啟公地放領,其實其政策的關鍵是看「租約」,也就是爸爸或是爺爺輩的租約,看它是不是合法跟政府承租的,還是你只是占用在上面種植芭樂、番茄、香菇、玉米或稻米。
真正符合資格的情況是,你的長輩在1976年9月24日之前就已經跟政府機關簽訂正式的租約,而且還一路從50年前承租到現在,中間都沒有變更用途、沒有中斷租約。
發電哥指出,如果是在1976年之後才跟政府簽訂租約,你也沒有辦法取得公地放領的,全台灣大概只有2000公頃、4000多個農民有機會拿到政府的公地放領。
你是跟誰簽租約也有差別,要跟國有財產署、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簽租約,才叫做有效的公地租約。
現實狀況中,很多人會卡在一個情況,他根本沒有租約、到底跟誰租也沒人知道,法律的認定不是說你在此地種了多久,而是政府跟你的爺爺有沒有正式的租約紀錄,才會有放領條件資格。
政府這一次重啟公地放領,不是把土地送給後代,而是讓有合法租約的農民能夠買到這個農地,是要花錢買,不是免費送給你的。
示意圖/聯合新聞網(Ingimage)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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