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因故延期實施,最晚到120年4月30日才正式上路,農地上的老宅假設屋頂被吹掀翻、沒有全毀,別急著拆除!專家提到,倘若這些老宅,建築時間夠早,可能是農地加計法定空地後,更正編定為建地的墊腳石。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全國各縣市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時程不同,所謂更正編定是指更正編定管制實施前原有的既存狀態,當時全國非都市編定公告時程不一。
以台南市為例是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實施,所以在這個時間點之前,某農地上存在舊有的老式三合院或是建物,就可以主張更正編定,還可以加計法定空地後更正為建地,其餘部分仍是農地。 
另外一種情形是民國62年12月24日內政部訂頒「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對於田地目及指定地區實施限建。若是田地目,且為1-8等則者,該農地上舊有建物就必須於62年12月24日之前就存在,才可以主張辦理更正編定。 
鄭文在提到,舉證部分包括一般證明文件有航照圖、房屋稅籍證明、戶籍證明、用水、用電證明等,且該房屋用途必須為住宅使用,如果是倉庫、豬舍、雞舍或是非住宅使用都不會核准。 
更重要的是現場會勘實測認定,如果建物非舊有建物,已經拆除改建者,就會不合規定,無法申請更正編定。
至於主張更正編定的誘因在於,建地和農地的價格差異很大,位於不同的區域,可能有3~5倍的價差,甚至更高。 
鄭文在說,有個案的土地位於新北市,老宅屋況保持良好,於民國54年間建築完成,並且完成設立戶籍,依照內政部62.12.24台內營572056號函符合更正編定之土地,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規定,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為60%,所以合法房屋的面積如果是60坪,更正編定後,加計法定空地就是100坪,而部分建築物當雞舍及豬圈使用,因要件不符,無法計入建蔽率。 
鄭文在提到,另外的利多消息就是國土計畫法因故延期實施,最晚到120年4月30日才正式上路,因此民眾若有農地上類似的老宅存在,不妨利用這個時間趕快辦理。
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資料來源:好房網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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