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設置光電 耕地不到1分放寬可農保

發佈日期:2025/03/27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
農業部規定六十五歲以下農民,須至少實耕一分地才可保農保,滿六十五歲農民投保滿十五年,不須保留一分地,仍有農保資格,農業部長陳駿季昨表示,為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已研議針對農民自有地設置光電設施者,即使實際農作未到一分地,不受年齡限制都可享有農保資格。

陳駿季表示,已研議放寬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者的農保資格,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面積上限達六百六十平方公尺,只要於容許設施面積以外維持農業生產,還有配合漁電共生的農民,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可不受農保一分地(○.一公頃)限制。暫緩清查農保加保土地設置光電設施的被保險人資格。

農業部表示,有關現行參加農保者應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九十日以上,考量農會實務認定不易,也將修正以在台天數達九十日來認定,避免爭議,相關法制作業將儘快公告,以鼓勵農民配合光電政策推行。



圖    農業部長陳駿季昨表示,研議農民自有地設置光電設施者,實際農作未到一分地,不受年齡限制都可享有農保資格。 (資料照)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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